东南网3月23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为充分发挥试点先行作用,根据省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推行城乡社区近邻服务的实施意见》,近日,福建省民政厅组织开展城乡社区近邻服务试点工作。
主要任务,确定厦门市作为省级试点市,重点围绕全面推行城乡社区近邻服务、构建城乡和谐社区开展试点工作,主要应包括: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社区、向小区转移,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治理的社区治理体系;社区服务功能更加强化、职责权利更加清晰、自治作用更加明显、法治氛围更加浓厚、居民群众更加满意;社区治理体制更加成熟定型,社区治理能力更为精准全面,基本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辖区有60%城市社区、40%村委会推行近邻服务。
确定10个省级试点区(市、县),重点围绕探索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近邻服务模式开展试点工作,主要应包括: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服务体系,健全居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近邻服务的工作机制,构建政府与社会合作共治的新关系;有效发挥基层政府主导作用,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完善县(市、区)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在社区近邻服务方面的权责清单;统筹发挥社会力量协同作用,推进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五社联动”实践;辖区有80%城市社区、60%村委会推行近邻服务。
确定100个省级试点社区,重点围绕近邻“五助”服务内容和三项服务方式开展试点工作,主要应包括:积极有效地探索创新社区近邻助幼、助教、助医、助老、助困等“五助”服务内容;
在政府公共服务集约供给、居民邻里互助、社会力量参与等近邻服务方式方面,能够最大限度集聚各级各类治理要素、服务资源,提升服务成效;依托城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场所,加强城乡社区社工站(室)规范化建设,推进“五社联动”实践,让居民享受到更多专业、便捷、舒心的生活服务;辖区小区100%推行近邻服务,各项工作措施有力、成效明显。
工作要求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把开展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的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工作进度。要以近邻党建为引领,采取一线工作、项目清单等方法,对工作进展、具体问题等定期会商、制定对策。各市、县(区)应同步开展本级试点活动,所选择的试点单位应包括若干个村,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注重工作实效,试点应选择基础条件好、能够确实发挥作用的单位,通过实实在在的举措,推动试点活动成为落实政策措施、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过程。省民政厅将把试点活动情况纳入平安综治、乡村振兴和民政综合工作等考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