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娱乐讯 3月12日,据中国裁判文书网,薛之谦与李雨桐(原名李璐禕)的名誉权纠纷案二审民事裁定书于1月5日发布,薛之谦不服一审民事判决提起上诉,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重审。据企查查风险信息显示,该案件一审判决为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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