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近期降水偏少,天气干燥,我省火险等级持续偏高,省应急厅及相关部门提醒大家注意野外用火安全。
据悉,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防火重点期。森林防火重点期内天干物燥,是森林火灾的易发期、多发期。防火重点期内,各乡镇、林场、林业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谁所有(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领导负责制,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林区野外火源监督、巡查、管理工作,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杜绝森林火灾发生。
森林防火重点期内,出入林区的检查站、临时卡口、国有林场出入口均需设置“防火码”二维码,所有人员出入须微信扫码。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林区违规用火或森林火情,应向当地人民政府或县应急、公安、林业等部门报告,第一时间拨打森林防火报警电话12119,报告违规用火或森林火情,内容包括:违规用火或火情发生地的地点,火势大小,报警人的姓名、身份、联系电话等。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森林防火重点期内,在森林防火区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焚烧秸秆、吸烟、烤火、野炊、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造林整地、焚烧疫木等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森林火灾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何祖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