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犯纪的人就应该受到应有的处罚,不然难平公愤.一些人在做了坏事后企图逃过法律的严惩,不过终究是徒劳.内蒙古杀人犯王韵虹就是这种例子的代表,即使在杀人后他可以潜逃7年之久,但他最终还是要回到属于自己的囚笼.在王韵虹回到牢笼之前,需要厘清的一个问题是在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他是如何从逃脱牢狱之灾的?其中必定会有人协助他出狱,事实证明也确实是那样,相关调查部门已查清有65名公职人员与此事有牵连,目前已对他们进行了党纪政务处分分.
那么,这个王韵虹到底是怎样做到“纸面服刑”7年的了?一些人员又是如何帮助王韵虹作伪证的了?根据调查结果显示,2001年,一名叫张明德的人与受害者武某存在利益矛盾,之后张明德与王韵虹密谋将武某杀害,事成后将给王韵虹20万元.该年7月间,王韵虹通过一些方式将武某骗上车随后将其杀害.张明德得知事成后给了王韵虹20万元,而王韵虹则拿着钱直接开逃了.2004年3月,王韵虹被云南省丽江市公安机关抓获,2005年12月,王韵虹被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2011年3月,他又被减刑为15年有期徒刑.
其实,在王韵虹入狱后有狱医未经考察就报告王韵虹随时有猝死的可能,这也是方便为他违规办理相关手续的说辞罢了.由于5名狱医及其他人员曾为王韵虹多次违规办理保外就医手续,这导致王韵虹从2011年开始时就有过一段长达7年的自由生活,此期间他的活动和外面的正常人无异,该吃的吃,该玩的玩.
今年4月1日,法院对这5名狱医违规帮助王韵虹做保外就医手续的事做出了相关判决,而在这起案件中,之后又有数十名公职人员受到牵连,目前相关部门也对这些人员做了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