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娱乐讯 12月31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在微博发文,公示演员李现诉福建省晋江巧妈妈食品有限公司肖像权、姓名权纠纷案一审胜诉。
被告食品有限公司因擅用李现先生肖像、盗用李现先生签名,被杭州互联网法院判令构成对李现先生肖像权、姓名权的侵犯,须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其天猫、京东旗舰店以及官方微博首页显著位置连续三十日刊登致歉声明,向李现先生公开赔礼道歉,并依法赔偿李现经济损失共计810,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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