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APP-新福建8月17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何祖谋)今日,记者从省消防救援总队获悉,全省各地积极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通过排查发现部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火灾隐患未及时得到整改,省消防救援总队将分批次对近期各地排查发现的一些火灾隐患单位予以公布,以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据悉,本批公布的32家火灾隐患单位分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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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防救援总队有关人士说,这些单位存在的主要火灾隐患包括有的单位防烟排烟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室外消防给水系统不能正常使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有的单位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楼层湿试报警阀损坏、水流指示器损坏;排烟风机无法手动启动、部分疏散指示标志及防火门闭门器损坏;有的单位未设置封闭楼梯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部分楼层、房间使用泡沫保温板及木制龙骨装修,顶楼搭盖建筑耐火等级不足等火灾隐患。消防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各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定制整改方案,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