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大陆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农林22条措施”)出台后,在榕台农反响热烈,他们纷纷表示,这些措施是实实在在的利好政策,出台意义重大、鼓舞干劲,提振了台农在榕发展信心。
“农林22条措施”围绕台胞台企在农业林业领域发展涉及的农地林地使用、融资便利和资金支持、投资经营、研发创新、开拓内销市场等方面提出具体支持措施,进一步保障台胞台企在大陆享受同等待遇,支持台胞台企参与大陆农业林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走进福清台湾农民创业园内,一个个红彤彤的草莓鲜嫩欲滴,清香扑鼻而来,尽管是工作日,仍有不少人驱车前来采摘草莓。台胞刘元楷在福清台湾农民创业园创业8年,他告诉记者,看到国台办等部门联合出台的“农林22条措施”后,对发展农林业更有信心了。“措施里关于用地和引进新品种方面的政策是我最为关注的。比如,在同等条件下,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到期后可优先继续租赁,对我们租赁果林经营的人来说,是很大的保障。”
目前,刘元楷的农场里有几十亩的水果大棚和近三百亩的果林,主要培育凤梨、草莓、桑葚等水果,并经营水果采摘游业务。作为在榕创业多年的台胞,他深知创业不易。“我也是一步步慢慢摸索发展的,早期引进台湾品种到大陆培育需要经过较为复杂的申请手续,时间成本太高。”刘元楷说,“农林22条措施”中,“鼓励台资企业申请植物新品种权”能让台农引进更多的优良品种在大陆进行培育。
不久前,刘元楷刚获得新品种补贴和农业设施补助,对于未来发展,他信心满满:“有了政策保障后,我可以把地扩得更大,经营范围做得更广。”
“在福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可纳入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和台企台胞征信查询应用范围,鼓励金融机构为其提高审贷、担保与再担保效率。”在闽侯朝阳农场,台胞马基莊看着手机屏幕里的“农林22条措施”,逐字逐句地读了出来。
马基莊来榕13年了,经营着占地800余亩的农场,发展资金短缺、融资难一直是农场发展的瓶颈。他告诉记者,“农林22条措施”出台,在台胞中引起很大的反响,特别是关于征信、融资贷款等部分的讨论。“这些措施对我们在榕发展将起到很大的正向作用,扩大了台农、台企的融资渠道,也让我们切实感受到国家提出的同等待遇落在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马基莊说。
在马基莊等一众台农看来,“农林22条措施”为台农在大陆发展农林业提供了实实在在的政策利好。事实上,在破解台胞融资瓶颈问题上,福州市始终先行先试服务台企台胞。今年1月,市台港澳办联合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和多家银行召开“榕台金融合作座谈会”。会上指出,福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筹划推行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督促引导相关金融机构将国家有关惠台政策进一步落到实处,为台商台胞提供同等待遇的金融服务。(福州日报记者 潘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