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娱乐讯 11月30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文称由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演员范冰冰[微博]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名誉权)案件一审胜诉。
据声明表示,廖*通过其注册的帐号持续发布6篇针对范冰冰的文章,被判构成对范冰冰的侮辱、诽谤,侵犯了范冰冰的名誉权。法院依法判令廖*在涉案帐号中向范冰冰赔礼道歉(致歉时间不少于30日),并向范冰冰赔偿律师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人民币70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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