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辽宁省抚顺市一家足疗店遭到醉酒男子吕某强行砸门入室,留宿店内的残疾按摩师于海义在与吕某厮打过程中,用水果刀将吕某捅伤,对方最终不治身亡。
近日,此案开庭审理,于海义的反击是否超过必要限度,成为控辩双方辩论的焦点。公诉人认为:“于海义有报警的时间与周旋的余地,吕某的行为未对其人身安全造成严重侵害,但于海义却选择对未持凶器进入店内,只对其使用轻微暴力的被害人直接使用了总长24厘米,刀刃长10.1厘米的刀具,刺吕某腹部,造成吕波死亡的严重后果。其防卫强度远远大于不法侵害强度,超过必要限度。”
于海义的辩护律师殷清利则认为:“本案被害人吕某采取的是强行破门的方式入室,而且先行对被告人进行了所谓的肢体殴打。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是属于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本案被告人于海义采取持刀反击,构成无限正当防卫权,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殷清利还表示,当事人处于特定环境中,正遭受不法侵害,要求防卫人实施恰到好处的防卫,是一种不合理的苛求。此前殷清利还对记者透露,“于海义的诉求,就是希望自己的行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无罪。”即便在羁押期间,于海义也并不后悔当时的防卫行为,因为在当时的特殊情况下,他只能做出这样无奈的选择。庭审结束后,法庭休庭。并宣布将择期宣判。